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
2014-10-24 12:57:38 来源: 测绘网
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
专业范围 |
考核指标 |
考核内容 |
考核标准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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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级 |
乙级 |
丙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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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摄影测量数据处理 2、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、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4、地图数字化 5、建立数据库 6、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7、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8、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|
人员规模 |
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
50人(高级5,中级14,且高、中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) |
25人(高级2人,中级8人,且高、中级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) |
8人(中级3人) |
GPS接收机仅限申请专业范围8。
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。 |
仪器设备 |
GPS接收机 |
6台(其中 |
3台(其中 |
2台(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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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交换机 |
4台 |
2台 |
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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磁带库或磁盘阵列 |
1台(2TB以上) |
1台(1TB以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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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幅面图形扫描仪 |
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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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像扫描仪(含1台航片扫描仪) |
3台 |
2台 |
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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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幅面以上绘图仪 |
2台 |
1台 |
1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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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基础 |
具备大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组织、设计、开发与集成经验。 |
具备中小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的组织、设计、开发与集成经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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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业限额 |
无限额限制 |
设区的市(州)级行政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、地理信息数据处理、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。 |
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图数字化、地理信息数据处理、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。 |